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延续近两年后趋向缓解之际,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最近批准了2022年投资促进新措施,以期恢复国内外投资者对泰国投资环境的信心,同时支持疫情缓解后泰国经济复苏势头。新出台批准的2022年投资促进措施包括:
1.2022年投资促进措施,旨在促进大型投资项目的投资,涵盖高新技术类业务(投资促进委员会规定的A1类、A2类和A3类业务)。
可享受投资优惠权益项目的条件
- 在投资优惠权益证书签发后12个月内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泰铢;
- 仅限于在2022年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向投资促进委员会提交投资优惠权益申请的项目。

2.将东部经济走廊投资促进措施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但位于5个特别产业促进区即东部航空城(EECa)、东部经济走廊创新区(EECi)、数字产业和数字创新区(EECd)、芭堤雅综合医疗创新中心(EECmd或医疗谷)和挽盛东方大学基因组医学区(EECg)的项目不受该期限限制。
此外,根据东部经济走廊投资促进措施的规定,东部经济走廊内的投资项目在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还可根据人力资源开发和项目地理位置2项准则申请额外的优惠权益,可以选择按照其中任何一项准则申请,也可以同时按两项准则申请最高的额外优惠权益,具体如下:
- 按人力资源开发准则申请优惠权益:若开展泰国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如职学结合计划(Work-integrated Learning: WiL)、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ation)计划、双元制职业教育计划或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的计划,可按业务类型分别享受以下2种额外优惠权益:

1)若投资项目属于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5-8年权益的业务,可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至期满后再减征50%的企业所得税3年。
2)若投资项目属于目标技术产业和支持业务,可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东部经济走廊规划示意图
(来源:EEC政策委员会)
- 按项目地理位置准则申请优惠权益:
1)若项目位于东部经济走廊的特别产业促进区,可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享受以下额外优惠权益:
(1)若项目属于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5-8年权益的业务,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减征50%的企业所得税2年;
(2)若项目属于目标技术产业及配套业务,可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2)若项目位于东部经济走廊内的工业园区或工业区,可在享受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3.医疗创新区投资促进措施
为强化泰国作为区域医疗中心的地位,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了育提医疗创新区(Yothi Medical Innovation District)为投资促进区。育提医疗创新区由国家创新署(NIA)发起,设在曼谷市中心区,旨在打造在人员、知识和技术方面受到国际公认的医疗实力。该计划将促进医疗创新区内各种机构与民间部门之间在开发深科技以及吸引远程医疗和精准医疗等前景看好的医疗初创企业开展合作。目前育提医疗创新区内已有7家共7,000张床位的医院、6所医学院和4,600名医务人员。
医疗创新区的投资优惠权益申请人必须开展以下2种形式的合作,包括:
1) 与教育机构的合作,包括职学结合计划(Work-integratedLearning: WiL)、合作办学(Cooperative education)项目、双元制职业教育计划或经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科技人才培养合作等。
2)经国家创新署批准与公立机构或政府部门合作,如与医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和科研院所在医疗科技等深科技开发方面的合作。
医疗创新区的投资优惠权益如下:

4.增设两个科技园
投资促进委员会授予亚洲理工学院(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AIT)和泰国科学技术研究院(Thailand Institut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earch:TISTR)科技园地位。亚洲理工学院成立于1959年,为本区域领先的研究生院,提供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并配备多个技术领域的研究设施。泰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63年,宗旨是作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以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平台。
上述两个科技园将作为支持产业部门与研究部门之间研发与衔接的投资区,重点产业为泰国的目标产业,如轨道交通系统零部件制造业、电动汽车/新一代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健康产业与服务业、未来食品产业、现代农业加工产业、生物产业以及能源与环保产业。上述科技园内投资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权益如下:

投资促进委员会表示相信,新的投资促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2022年的投资扩张并推动泰国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快速复苏。